为进一步加大辖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红花岗交警大队深入辖区各镇(街)开展流动“大喇叭”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沿街串巷、走村入户传递交通“安全音”,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禁农用车违法载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在金鼎山镇板桥村、海龙镇温泉村、忠庄街道勤乐村等地,宣传民警结合辖区农村特点,利用车载“大喇叭”重点宣传农村面包车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的危害,倡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出行之声在乡间回荡。
此外,民警还通过面对面宣传的形式,结合近期发生的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农村群众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呼吁大家要自觉改变交通陋习,提高安全意识,养成文明出行的良好习惯,为他人和自身的生命安全负责。
“此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我们突出针对性和实用性,采取车巡与步巡相结合的方式,将道路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安全文明出行理念深入人心。”红花岗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流动“大喇叭”和面对面密集宣传,形成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使广大群众不仅对交通安全有了全新的认识,还起到了极大的威慑作用,达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有效构建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新格局。
下一步,红花岗交警大队将继续以流动“大喇叭”为载体,把交通安全知识“送”下乡,充分发挥“大喇叭”声音响亮、警示性强、无盲区死角的优势,持续扩大宣传覆盖面,确保宣传内容入脑入心、事故预防工作见效、辖区道路安全畅通,喊出交通安全“平安声”,提升群众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支持率,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多彩红花岗)
一审:赵来睿
二审:向滟伶
三审:罗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