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9月19日举行的贵阳市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年终考核工作推进会上获悉,贵阳市建立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督查督导工作机制,高标准做好测评迎检工作。
为开展复查测评工作,贵阳市按照市区联动、条块结合的方式,建立市“创文”指挥部督查、市直部门专查、各区(市、县)自查、领导督导的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督查督导工作机制。同时,建立问题通报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市“创文”指挥部在督查工作中发现问题,向责任单位下发整改令,限期48小时整改落实;逾期未整改,下发督查令,限期48小时整改落实;逾期还未整改的,将下发问责令,按照相关条例办法进行问责。同时,贵阳市将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迎检工作指挥部,定期举行推进会、调度会。
根据《贵阳市2018年全国文明城市复查测评迎检工作方案》,测评迎检工作分为三个阶段。9月20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9月20日至10月20日为迎检准备阶段,9月30日前,各区(市、县)、市直各牵头部门及责任单位开展达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0月15日前做好实地考察点自查工作。10月20日以后为巩固提升阶段,贵阳市将根据中央文明办制定出台的新体系、新标准,充实完善报送材料,确保各项测评指标全面达标和提升。
目前,贵阳市已将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纳入贵阳市委、市政府对各区(市、县)和市直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对于创建工作不重视、组织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问责。(记者 金毛毛)